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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小子?”
新约克城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他的外表或许与一个十岁左右的人类儿童相当,然而存在于世的时间毕竟已经有四十年还多些。不列颠想听的答案显然不是“新约克城”,这个名字就是不列颠自己起的。不列颠肯定也知道,荷兰人以前称呼他为新阿姆斯特丹。那么“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
“加斯帕,”新约克城说,“我作为人类的名字是加斯帕。”
不列颠还是叹了口气:“你作为人类只有名没有姓吗?——算了,我也不打算让你继续用什么拗口的荷兰姓氏,”他上下扫了一眼新约克,“以后你就叫加斯帕·布朗。和他用一样的姓氏。亚美利加——”
在不列颠的手掌轻轻拍到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孩肩膀上之前,男孩已经向新约克城露出笑容,挥了挥手。“你好。我是亚美利加,或者艾尔伯特·布朗。”
不难猜出亚美利加为什么要姓“布朗”,这实在不能算是一个很有想象力的姓氏。他和新约克城一样有一头棕发,虽然比起新约克城的深棕色,他的头发颜色要更偏红一些,无端让新约克城想起盘子里切开的肉,烤到棕黑的表面之下仍是鲜嫩的淡红色。
新约克城望着亚美利加。有着黑头发和古铜色皮肤的少女形象从他想象力的画布上剥落下来——他不知自己为何会有那样的想象,但是在这一天之前,一个黑发辫、古铜色皮肤的少女“亚美利加”似乎都是再自然不过的。此时站在新约克城面前的男孩表观年龄和他相差无几,穿着浆洗好的衬衣和小外套。亚美利加?亚美利加有着浅色的皮肤和海蓝的眼睛。
“你们会一起住一段时间,”不列颠说,“当然,英语课也要一起上。”
“可是我已经会英语了!”亚美利加抗议。
“你只是会说而已。现在,上楼去把行李放下。”
亚美利加撇着嘴拎起他的皮箱,朝楼梯跑过去了。不列颠略微勾着嘴角注视他的背影,亚美利加的皮鞋在木质台阶上踏出咚咚的响声;但是接着不列颠的目光又扫过楼梯的扶手,客厅里的沙发、窗帘,眼神中流露出不快的神色。这是新约克城住了很多年的房子。
“过几天我会找人把这里整修一下,”不列颠说,“暂时没别的事了。如果你想和亚美利加聊聊就去吧。”
“好的。”新约克城说。
“是‘好的,先生’。”
“好的,”新约克城说,“先生。”
他也走向楼梯,几乎是踮着脚踏上台阶。语言的问题并不困扰他;他归属于不列颠还不到一年,可是在此之前,新阿姆斯特丹的一千多名居民就使用着十几种语言了,其中也包括英语。从新阿姆斯特丹变成新约克本来也不是特别困扰他,如果不列颠没有把同一个名字也赋予他的兄弟、曾经的新尼德兰的话。新约克省还在贝弗韦克——现在是奥尔巴尼了,新约克城提醒自己——没能赶过来;否则两个新约克同在一室,就算其中一个加上“城”,另一个加上“省”,也太容易造成误解。
只是新约克城没有考虑到,不列颠不仅会拿走新阿姆斯特丹的名字,也会拿走加斯帕的姓氏。
“嘿,你知道哪个房间是我的吗?”
亚美利加从二楼走廊另一头跑了过来,单手拎着皮箱;皮箱尺寸不小,不知这个男孩哪里有这么大的力气。他脸上挂着笑容,就好像这房子是某种迷宫,找寻他的房间则是一场冒险。
“楼上不就只有这几个房间?”新约克城说,“最大的留给不列颠,那间房旁边的房间就是你的。女仆都整理过了。”
“来吧,你带我参观一下这栋房子。”亚美利加用空着的那只手握住新约克城的手。
“我说了这房子很小……”
亚美利加搬进来之后,新约克城的房子里总回荡着他的皮鞋落在地板上的急促响动。令新约克城意外的是,他却从不在不列颠授课时发出噪音。虽然这不意味着亚美利加就是个认真听课的好学生,他的安静来源于时常托着下巴发呆;比起石板上的阿拉伯数字,书房窗户外歇脚的麻雀更能吸引他的目光。
不过,亚美利加也并不愚笨。不列颠布置的习题他大部分也能做对,虽然会因为粗心大意犯下啼笑皆非的错误(“为什么裁缝要用‘姐妹’裁布,艾尔伯特?”),算数的速度也比新约克城慢一些。
“你怎么不能像加斯帕一样?”不列颠指点着新约克城的数学习题说。
“我一直跟着你学,他是跟着荷兰。你怎么不说荷兰的数学比你好呢?”亚美利加说。
在不列颠眯起眼的时候,他又补充:“一个人怎么能所有事都擅长?既然加斯帕比我擅长,我需要的时候可以找他帮忙。你不也是这样的吗?我觉得你的做法很有道理。”
亚美利加的玩笑总保持在略有冒犯但是姑且合宜的范围内,就像猫行走在屋檐上看似吓人却绝不会掉下去。在新约克城看来,亚美利加跟在不列颠身后转悠的样子也像好奇心旺盛又精力过剩的猫崽子绕着人类的两条腿走来走去似的。
不列颠不在的时候他就缠着新约克城。欧洲人刚来到“曼哈顿”岛的时候这地方是什么样,哪里能找到河狸,水手们讲过什么奇异的冒险故事;他有问不完的问题。在码头船坞间穿梭来穿梭去的孩子又多了一个,虽然新约克城只允许亚美利加旁观,不让他帮工人们搬运任何东西——如果亚美利加回家的时候精致的衣物上沾了脏污,不列颠是少不了要盘问他们一番的。
亚美利加搬进新约克城的房子将近一个月后,他告诉新约克城自己想去海滩。
“你肯定有海滩吧,”亚美利加说,“你是一座岛啊。”
卧房里一片黑暗。新约克城轻轻叹了口气,双手在被单底下交握在一起。他有点想把被单往上拉一拉,盖住自己的下巴,可是又不能这么做:躺在同一张被单底下的亚美利加会发现他的动作,继而发现他想逃避问题。他早该知道亚美利加今天跑来和他睡一张床是有目的的。
“你想去海滩做什么?”新约克城问。
“不做什么,就是看一看,玩一玩。在码头可干不了这个。”
“你会游泳吗?”
“我没学过,但我想我应该会。”
“海是很危险的。”
“不列颠也这么说。可是他也说在海上航行很久之后看到沙滩可以让人身心一振……如果天气平静,走在沙滩上吹风踩水也很舒服。”
“有的沙滩或许是这样的吧。”新约克城没有见过其它地方的沙滩。
“你的不是吗?”
“我这里没有能让你舒舒服服地吹风踩水的地方。”
绿意盎然的森林、香气扑鼻的花果与平静的海滩,站在这样的海滩上吹风的是那个莱纳佩族的少年;新约克拥有的只是蹲在船坞边上看着船只来来往往,如果不和水手们聊天讨些小玩意,他的心就会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孤独压成一个小小的硬块。
亚美利加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他大声叹了口气,好像那个近似十岁男孩的身体里承载了几百年的苦楚似的。“我就是想去海滩边上看看。弗吉尼亚根本就在内陆。马萨诸塞呢,倒是有海滩,可是那些清教徒根本不许我‘闲逛’,整天逼我跟着他们祷告劳作。他们还老说海边很危险。”
“可是——”
“我不相信你整个岛都是被码头环绕起来的!肯定总有一处沙滩吧?”
“现在才七月初,海水还很凉——”
“哈,你怎么知道七月初海水凉?你肯定已经试过了。”
“胡说——”
卧房外响起脚步声,继而一片寂静。两个男孩都闭了嘴屏住呼吸:他们能想象出不列颠站在卧室门外,试图通过声音辨认他们有没有睡着的样子。
片刻之后,不列颠的脚步远去了。亚美利加用气声说:“你就带我去看看吧。他们都不带我去,如果你也不答应我……拜托?”
新约克城闭上眼睛。“好吧,好吧。我们明天去。”
不列颠每天上午离开这栋房子去处理他的“公事”,男孩们就在他离开之后出发。他们走了一段路,又被运杂货的马车捎了一程,一路向北,最后又靠自己的双腿行走。
“还有多远?”亚美利加问,“总不会要一直走到荷兰人修的那堵墙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们必须翻墙才能到沙滩呢?”新约克城说。
亚美利加考虑了一会儿:“那我也想去。”
但是他们并没有翻墙。房屋变得更为稀疏,他们向北走着,直到凉风扑面而来,海涛声灌进耳朵。
亚美利加不需要被告知他们已经到了目的地。他欢呼了一声,蹦跳着向深蓝的海水冲去,越过疯长的野草、石块沙砾,皮鞋踩在被冲上来的残缺贝壳上,将它们碾成更细小的碎片。
“小心点!”新约克城冲他的背影喊。警告被海风吹散,连亚美利加的头发丝都没碰到。
大海与天空相接之处永远是平静的直线,但是在那之下层层叠叠的波浪翻滚着,时而堆积出一道道白色的泡沫推向岸边。浪花扑到海滩上再缓缓褪去,残留在沙上的形状如蛛网结成的手掌。像是某种巨人的族群试图爬上岸来却又总被大海扯回深处而留下的不甘印记。
亚美利加发出介于惊叫和大笑之间的声音。他站得离海潮太近,一朵打得很高的浪花冲过来一直淹到他的膝盖;他的裤子和鞋袜都湿透了。
新约克城在浪花退去时终于跑到他身边,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别靠这么近。你不知道那些浪能打多高。”
亚美利加只是说:“水是有点凉!八月份会不会好一点?”
他脸上没有任何惊惧的神色,而是刻着一副愉快的、胜利者一般的微笑。新一波浪潮冲他们来了,亚美利加看都没看,他扶着新约克城的肩膀,低下头扯掉了自己的皮鞋和袜子。浪花正好扑在距离他的脚尖一寸左右的位置。新约克城微微皱起眉:亚美利加真的是第一次到海滩边来吗?
前一天夜里他给新约克城留下了那样的印象。但是新约克城仔细回想,他的确没有明明白白地说过“我从来没去过海滩”。
只是“他们都不带我去”。
“既然水凉就不要下水了,”新约克城说,“我们就在海滩边上走一走吧。你最好还是穿上鞋,这里很容易划伤脚。”
亚美利加耸了耸肩。他重新套上皮鞋,拧掉袜子里的水,把它们拿在手里。两个男孩走到干燥的沙地上,向着南边散步。偶尔有水鸟在他们头顶盘旋。
“那是什么?”亚美利加忽然定住脚步。
新约克城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去看。那个小东西就像任何趴伏在沙滩上的石子一样趴伏着,但是它和石子绝不是同类:它是完全透明的,边缘像水晶似的反射阳光,而且几乎是个完美的圆形。美丽的小东西,就像拍上海滩的白沫,但是比白沫更持久。
虽然也不会持久太多。
“海蜇,”新约克城说,“已经死了。你看,它只剩个空壳,里面没有东西了。如果你想,可以试着把它捡起来。”
亚美利加这样做了。死去的小小海蜇躺在他掌心里,沾着一点沙砾。“感觉就像……果酱(jelly)?”
“所以它才叫jellyfish,”新约克城说,“真漂亮啊。很少见到形状这么完美的……对了,海蜇活着的时候可能有毒。得离它们远一点。”
“它怎么跑到岸上来的?”
“被浪冲上来的吧。可惜再漂亮也没法带回去做纪念,它被阳光晒上一会儿就会消失了。”
亚美利加端详着掌心里水晶似的海蜇尸体。“那如果我捏碎它会怎么样?”
“你捏碎它干什么?”
“反正它已经死了。”
“它还是很漂亮。干嘛非要毁了它?”
“你说的,被阳光晒一会儿它就没了。”亚美利加耸了一下肩膀,不过他的确没有捏碎那只海蜇。取而代之的是,他朝海面一抡胳膊,海蜇在空中闪烁了一下,如白天的星星,然后就被浪潮吞进去了。
亚美利加点了点头:“尘归尘,土归土,海蜇归海浪。”
他们继续往前走。亚美利加指着大海的方向问:“那是东边吗?”
“差不多。”新约克城说。
他瞟了一眼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估算着时间。不列颠中午可能回房子吃饭,也可能不回。他们最好还是在那之前赶回去。
亚美利加弯下腰,从沙滩上捡起了什么。“海蜇,”他说,“我自己找到了一个!”
新约克城凑到他身边。亚美利加手中确实是一只海蜇,比他们之前看到的那只要大一些,形状有些扭曲,活像两条鼻涕拧在一起。但是它也晶莹剔透。“是的,这是海蜇,它死了;我之前说过,里面没有——”
亚美利加合上了手掌,用力一捏。
“呃,”他皱着眉,“感觉全是水。”
透明的液体从他指缝间流下来。
“你干什么?”新约克城说,“你干嘛非要捏它?”
“这个很丑,为什么不能捏?”亚美利加甩了甩手,这让新约克城后退了一步。“不过也没什么特别的……至少现在我知道这个了。”他看着自己的掌心,那里只留下丁点薄膜状的残留。
新约克城感到喉咙和胃都有点发紧。他指向大海:“去那里把你的手洗一下。”
亚美利加捏成一滩水的海蜇渗进沙滩仿佛不曾存在过,但是新约克城的思绪却还浸泡在它流下去的液体里。这不是什么大事。那只海蜇早就死了,就算放着不管也会晒成一滩水无影无踪。人类小孩也会做这种事。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舒服。
于是,当他意识到亚美利加“洗手”花了太长时间,将目光转向大海的时候,几乎已经太晚了。亚美利加只有一颗头颅浮在水面上,他漂出去了很远,扑向岸边的白浪时而把他托举起来,时而将他的头颅淹没。
新约克城仿佛感到有人往他的衣领里倒了一桶冰凉的海水。
“亚美利加!你在干什么?!”
他向海水狂奔过去。接近岸边的海水在阳光下呈现出更偏向碧绿的色彩,拱起一座座小丘似的形状,在新约克城眼里它们从未那么像吃人的怪兽。
“回来!亚美利加!艾尔伯特!”
一个浪头把亚美利加吞进去了。新约克城的鞋子在被海水浸透的沙丘上留下深深的印痕,他向左右张望了一下——没有人。如果是在码头,水手们会下水捞人,可是这里只有他和亚美利加。
新约克城踏进了海水。他走了没几步就被海浪带倒,趴在浅滩上,手掌压到某种尖利的东西。他索性没有再试图起身,就这样趴着用手拨开海水向前游。
海水打进眼睛让他流出眼泪,眼前模糊一片——幸运的是亚美利加偏红的棕发即使打湿了在阳光底下也泛着一点红色的光泽,让他知道该往哪里游。他随着海水沉浮,努力保证头颅在水面上。他不敢想自己游了多远。他努力踩着水。
他抓住亚美利加领子的一瞬间他们同时被一个高高的浪头淹没。亚美利加在挣扎中踢中了新约克城的腿——简直像是被刀砍中!新约克城呛了一口水。但是他没有松手。他忍着痛踩水上浮。他们的头颅都浮出水面。
新约克城想不起改变姿势搂着亚美利加往回游了。他只是仍然死死抓着对方的领子,朝岸边挣扎。海浪和风在他耳边狂嚎。他盯住了岸边的一块石头。他的身体似乎融化在了水里只是一味向前拱动,除了他的那只手仍鲜明地感觉到亚美利加领子布料的触感。
他跪在浅滩上,仍然泡在水里。隔着布料,他的膝盖也被石子和贝壳碎片扎痛了。海浪像个严厉的保姆一样在他屁股上打了一巴掌。他几乎站不起来,他的衣服太沉了。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左脚光着,鞋袜都消失不见了。
“哇哦。”亚美利加说。
他跪坐在浅滩上,头发贴着头皮和前额,脸颊乃至睫毛上都挂着水珠。但是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害怕——他的嘴角上扬着。他在笑。
“你跑到海里去干什么?!”新约克城说。
“你真的不需要这么做的,”亚美利加说,“为什么?我死不了的啊。”
他仍然轻松地微笑着。新约克城瞪着他。
“你该知道的,”亚美利加说,“你不也是吗?你也死不了。”
新约克城垂下头去深呼吸。他胸口发痛。海风让他打了个激灵。
“来吧,”亚美利加站了起来,向他伸出手,“起来吧。”
新约克城抓住他的手站起来。他回头望了一眼大海:海平面还是那样平直的一条线。其下,深蓝的海面上时而出现一条条浪花的白线。
“不过,你来追我也不错。”亚美利加说。
“你是故意的,”新约克城说,“为什么?”
亚美利加耸了耸肩。他看着远处的大海。“那边就是欧洲,不是吗?如果我一直游下去,能不能到不列颠?”
“那——”新约克城深吸了一口气,却被风吹得咳嗽了几声,“你不可能从这里游过去!就算你一直游也不行。方向错了!你顶多到布勒克伦。”
“好吧,”亚美利加说,“不过那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
“只是一直向前游,什么也不想。我觉得那很有意思。”
“如果你沉到海里去了呢?”
“那我们就会知道我们这样的人如果死在海里之后会发生什么了啊。”
新约克城抬头瞥了一眼太阳。他湿透的衣物紧贴着皮肤冷得打颤,但是现在湿透的衣服开始吸收阳光的热度了。他的心跳速度开始恢复正常。
一直游,一直向前游。如果真的能从这里游到不列颠呢?
从这里他们能到达多远的地方呢?
什么也不想,一直向前。
“我们该回去了。”新约克城说。
“哦,你丢了鞋,”亚美利加看了一眼新约克城光着的左脚,又望向布满石子沙砾和碎贝壳的沙滩,“这样吧,我背你过去。”
“呃——”
“来吧。我很有力气的。”
不列颠中午回到房子的时候两个孩子都不在。他吃完了午餐的时候,他们才走进房子的前门;他新雇佣的女管家告诉他,两个男孩浑身湿透了,新约克城还丢了一只鞋。
不列颠赶过去的时候他们正往楼梯上走。如女管家所言,他们看起来十分狼狈,好在没有把水滴得到处都是。新约克城的左脚光着。
“这是怎么回事,小子们?”他挑起眉毛。
“抱歉,是我,”亚美利加说,“我们去码头,我不小心掉进水里了。加斯帕跳下水把我救了的。他棒极了!”
“你去码头掉进水里,周围一个能帮忙的水手都没有,反倒要他捞你上来?”不列颠说。
“抱歉,”新约克城说,“我吓到了,没多想。先生。”
“你的鞋子想来也是在这英雄之举中遗失的了。”
“别啰嗦了,不列颠!回来的路上加斯帕都咳嗽了。我们要换衣服!”
“好吧,”不列颠在两个孩子肩膀上各拍了一下,“换衣服前把自己擦干。我会让琼斯女士给你们泡热茶。”
亚美利加和新约克城跑上了楼梯。这是1665年的7月初。除了两个还姓布朗的孩子,没人知道亚美利加险些就游得太远。
完
